洞组发[2007]3号
各乡、镇党委:
根据中共洞口县委办公室《关于洞口县开展“十十佳”评选活动的通知》(洞办字[2006]40号)精神,现就2006年度“十佳村”和“十佳村干部”推荐呈报工作通知如下:
1、洞口、高沙、石江、竹市、黄桥、山门、又兰、花园等8个镇各推荐2个“十佳村”和2名“十佳村干部”候选名额,其他乡镇各推荐1个“十佳村”和1名“十佳村干部”候选名额。
2、各乡、镇在确定推荐呈报对象时,必须认真做好调查摸底,真正把本地各项工作年度考核位居前列、符合洞办字[2006]40号文件规定的村和村干部推荐上报。
3、每个推荐对象必须填报《洞口县2006年度“十佳村”推荐表》和《洞口县2006年度“十佳村干部”推荐表》(加盖党委公章,表样见附件),并同时报送2000字以上的典型材料,由各乡、镇党委于2007年3月20日前上报县委组织部组织组,逾期不报按自动弃权处理。
中共洞口县委组织部
2007年2月1日
附一:
洞口县2006年度“十佳村”推荐表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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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织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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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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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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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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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党 委意见 |
(盖章) 2007年 月 日 |
县委 组织部意见 |
(盖章) 2007年 月 日 | ||
县委审 批意见 |
(盖章) 2007年 月 日 | ||||
附二:
洞口县2006年度“十佳村干部”申报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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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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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现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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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片 (小一寸) |
出生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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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 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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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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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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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表彰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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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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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党委意见 |
(盖章) 2007年 月 日 |
县委 组织部 意见 |
(盖章) 2007年 月 日 | |||
县委审批意见 |
(盖章) 2007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