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副局以上单位:
2007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县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着力构建和谐洞口,现就严格执行中央、省、市有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安排组织好节日期间的各项工作,确保全县人民度过和谐、欢乐、祥和、安定的节日,特作如下通知:
一、厉行勤俭节约,坚决反对奢侈浪费。各级党政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规定>的通知》(中办发[2006]33号)和《中共洞口县委关于开展干部作风集中整顿的通知》(洞发[2006]38号)精神,严格规范公务接待行为,减少经费支出,严禁用公款组织相互走访、相互宴请、游山玩水等活动;严禁用公款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用公款向领导干部和有关单位赠送贵重礼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印制、发售、购买和使用各种代币购物券(卡);严禁以各种名义新设和变相增加津贴、补贴项目,提高津贴、补贴、奖金标准和扩大实施范围,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格控制年终各种评比表彰奖励活动,大力精简会议和文件,减少简化各种茶话会、联谊会和座谈会,坚决纠正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挥霍等不良风气。确需举办的活动,要本着节俭、务实的原则,严格控制规模和开支,杜绝铺张浪费现象,努力营造一种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二、坚持领导带头,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严格遵守中央和省市县有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禁奢侈浪费的各项纪律和规定,自觉抵御各种不良风气,筑牢廉洁奉公的思想道德防线。严禁领导干部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以及安排的私人旅游活动;严禁领导干部为配偶、子女和其他利益相关者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领导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剑财;严禁党员干部以任何形式参与赌博;严禁领导干部违规使用军车,擅自驾驶公车或利用职权向企业、下属单位和他人借用车辆;严禁领导干部到企业和单位报销应由本人及其配偶、子女支付的个人费用。国有企业领导人要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国有企业领导人廉洁从业的有关规定。
三、切实转变作风,维护群众利益。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切实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把安排好群众生活特别是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要深入基层,特别是深入到困难企业、灾区、贫困地区,倾听群众呼声,体察群众疾苦,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要克服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到基层考察和慰问做到轻车简从。要加强对救济救灾款物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确保救济和捐助款物及时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加强对生产和食品药品的监督,确保生产和食品药品安全,为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提供保证。要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疏导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妥善解决征用土地、城镇房屋拆迁、企业破产改制中的各种矛盾纠纷。积极预防和严肃处理挪用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和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等专项资金、拖欠企业职工工资、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等问题。坚决制止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违规行为和任何形式的加重农民负担行为。
四、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种违纪行为。各级各单位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落实好本通知精神,并结合实际,提出贯彻措施。要安排好节日期间的生产、安全、供应、值班、巡逻、治安保卫等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要做好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和教育工作,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观念和法制观念,加强内部管理,防止各种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各级领导干部不仅要管好自己,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还要对本单位的贯彻落实情况严格督促检查,切实担负起领导职责。纪检监察机关和财政、审计、金融等主管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加强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党政机关遵守财政纪律和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要严肃查处,并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公安机关要采取有力措施,严厉打击利用各种手段进行的赌博、封建迷信活动和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中共洞口县委办公室
洞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11月24日
主题词:作风建设 廉政建设 元旦 春节 2007 通知
中共洞口县委办公室 2006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