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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大会、党员大会的职权及时限

2006-02-22 08:23:50  来源: 作者:swallow 编辑:redcloud  字体: 【小】 【中】 【 大】

党员大会是指由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委员会召集的,由基层组织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党员人数在五百名以下的基层组织,进行换届选举,一般应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时,,到会的党员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党员人数的五分之四。

   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其职权主要是:

   (1)听取和审查党的委员会(基层委员会或总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委员会)的报告;

   (2)讨论本级党组织及党组织职权范围内的重大问题并作出决议;

   (3)选举党的委员会(基层委员会或总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委员会)及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或党代表会议的代表。  

  党员大会的时限《党章》没有作规定,一般应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但换届选举的党员大会,必须在委员会任期届满时召开。提前或延期换届选举,须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延期换届选举的期限最多不能超过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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