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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口检察院重拳出击共建生态文明

2020-07-08 10:17:54  来源: 作者:admin1 编辑:redcloud  字体: 【小】 【中】 【 大】

“我知道电鱼违法,但没料到后果这么严重。我对我的行为后悔莫及,希望放生鱼苗能挽回对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一群群鱼苗涌入清澈的平溪江中,泛起阵阵涟漪。7月6日上午,洞口县花古街道办事处城南村村民肖某将购买的2万余尾鱼苗轻轻地倒入平溪江中。

当非法捕鱼遇上检察监督,公益诉讼就发挥了作用。今年4月27日,肖某在平溪江半江河段禁渔期间,通过电击方式捕捞水产品当场被森林公安干警抓获。公安机关以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将案件移送至洞口县人民检察院办理。

电鱼作业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禁止使用的捕捞方法,可导致大范围内鱼类直接死亡,危害鱼类繁殖能力,严重破坏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洞口检察院承办检察官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肖某在平溪江半江河段禁渔期间,通过电击方式捕捞水产品,构成非法捕捞罪,鉴于肖某捕捞数量较少、认罪态度较好且是初犯,并积极进行鱼苗放生,主动对生态环境进行及时修复,未造成严重危害后果,遂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同时该院对负有渔业监管职责的洞口县农业农村局提起了行政公益诉讼,要求其积极履职,建议其加大对县内非法捕捞的打击力度,加大渔业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教育力度,督促肖某承担生态环境的修复责任,即在电鱼水域放流鱼苗,并在洞口县主流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这是自全国全面铺开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以来洞口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第一例督促渔业监督主管部门积极履职,进行渔业生态修复的案例。

为更好地保护水域生态环境,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7月6日,洞口检察院会同县森林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在洞口县平溪江流域和平渡口码头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修复生态公益诉讼活动。此次活动,共放流草鱼、鲢鱼、鳙鱼等各类鱼苗330万余尾。

“检察机关严厉打击电、炸、毒鱼等非法捕捞行为,对破坏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的行为将会从重从严追究刑事责任,我们鼓励广大群众向检察机关提供公益诉讼的线索,为共同维护生态环境贡献检察力量。”洞口检察院负责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聂静说道。

“守护绿水青山,共筑生态文明,是我们检察机关履行职责,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任务。”洞口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学礼坚定地说。

近年来,洞口县检察院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作用,积极助力本县生态文明建设。自2017年以来,该院共收集公益诉讼线索100余条,立案64件,关停未依法办理环评的企业9家,督促治理恢复被污染水源地2处,督促行政机关拆除违章建筑13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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