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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廉政大堤”,杜绝“红包炸弹”

2019-08-06 16:55:34  来源: 作者:admin1 编辑:redcloud  字体: 【小】 【中】 【 大】

近日,经省委批准,省纪委印发了《关于撤销廉政账户严禁违规收送红包礼金的通知》。

撤销廉政帐户是反腐倡廉的必然和深化,是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结晶。2013年省纪委印发了《关于设立廉政账户促进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廉洁自律的通知》(湘纪发〔2013〕23号),对促进全省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廉洁自律发挥了积极作用。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廉洁自律提出了更高要求。2018年颁布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收送红包礼金问题作出了明确的禁止性规定。

红包是红色炸弹,不知多少贪官污吏就是倒在红包的爆炸之中。例如,广东省政协原主席朱明国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调查。朱明国落马时,据媒体曝光,从他的别墅搜出了大量黄金、钞票,用箱子分装在一起,装满十余车,其中部分钞票都受潮发霉。他的落马,不就是红包、礼金之毒害吗?!

领导干部掌握着重权,重大工程可以打招呼,人事安排可以插手,物资采购可以起决定性作用,子女读书可以关照……红包不自然地就光顾了。领导干部家中酒宴多, 红包喜欢往领导干部家跑。选择的时机往往是特殊的时刻,红白喜事是红包登台的桥梁。比如说,领导干部子女升学,领导生日、住院、升迁等特殊时刻,红包就披着仁义的外衣,混淆视听,领导干部放松警惕,当作正常的礼尚往来,对于送上门来的红包半推半就地收下了,以后的胃口也就打开了。

《关于撤销廉政账户严禁违规收送红包礼金的通知》明确规定了红包礼金的范畴、途径、处理等。湖南省纪委下定决心要严惩红包、礼金“攻关”,保障党的作风建设取得实效。不仅是严禁收取红包、礼金,一收就要一律先免职后处理。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和特定关系人收受红包礼金的,也要追究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责任,严惩不贷,一并调查处理。其中用公款赠送的,对相关责任人从重或加重处理。收受红包、礼金就是受贿,赠送红包、礼金就是行贿。受贿与行贿一起抓,这是我党铁的纪律。

防止红包的进攻,是领导干部廉政建设的必修课,是常规动作,将形成新常态。本次通知的发布,是非常必要的廉政教育,是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纪律约束,是廉政奉公的制度保护。

红包、礼金是社会怪胎,害人害己。某些领导干部不给红包不办事,收了红包乱办事,影响公正性,严重破坏了党风、政风、民风。杜绝红包挡路,杜绝红包腐败,是广大群众的呼声。严禁违规收送红包礼金,不但能狠刹不正之风,还政治清明、政府清廉、领导清正,也让老百姓受到制度保护。只有收受红包、礼金消失,办事才会更加规范,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才能刹住“腐败”之车,也不用为变相的“人情往来”烦恼,普通群众当然也不用再为送不送红包而纠结。

反腐倡廉,从拒绝红包开始。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只有自觉遵守纪律,遵照通知,防微杜渐,才能筑牢廉政建设的堤坝,远离红包、礼金之毒害,更好地为党的事业增光添彩。

文/罗立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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