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洞口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李恒荣主持召开县纪委常委会、县监委委员会(扩大)会议,专题传达学习2018年第二次全省贫困县纪委书记例会精神,总结分析全县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研究部署“五举措”贯彻落实措施。
一是强化压力传导。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主体责任,进一步压实乡镇和扶贫部门责任,推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落实、落地。
二是拓展监督方式。强化一线监督,不间断开展暗访检查。借助“互联网+监督”平台与脱贫攻坚数据管理系统,探索开展大数据比对,加强分析研判,对扶贫工作实施全方位、全流程监督。
三是强化直查直办、督查督办。深化县纪委监委重点工作督导机制,筛选重点问题线索,开展集中交办督办及直查直办。
四是整合巡察、审计监督资源,形成监督合力,紧盯扶贫救助、低保五保和惠农资金管理使用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与群众“无缝对接”,做到线索处置“零积压”。
五是加大惩治和宣传力度,在持续扩大震慑效果上用劲。对于扶贫领域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用身边案震慑身边人。
2018年来,该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成效明显:截至11月,共发现问题427个,受理举报183件,立案85件,查处175人,组织处理101人,党纪政务处分80人,问责34人,移送司法14人。追缴资金296.52万元,其中退还群众资金11.996万元,发通报11期29件70人,公开曝光12批次28件73人。(洞口县纪委监委 付舒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