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洞口县成为全省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县。截至2016年5月,全县共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2009个,项目总投资7.01亿元,通过财政预算安排和整合支农资金筹措奖补资金4.11亿元,带动农民筹资0.27亿元,社会捐助1.44亿元,村级集体经济及其它投入资金1.19亿元,农民投工投劳260.19万个。项目内容涵盖农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各个方面,惠及人口达70万人。
洞口县委、县政府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抓手,纳入全县重点项目建设范围,作为乡镇(管理区)年度绩效文明考核的重要内容;每年财政安排配套资金200万元以上。坚持规范管理,政策措施到位,在项目村的选择上实行“四优先”,即累计安排少的项目的村优先,驻村帮扶村优先,新农村建设示范村优先,上年考核优胜的村优先;在项目安排上确保水利设施项目、村内道路项目、环卫整治项目“三重点”;在实施程序上做到“五严格”,即严格把握范围、严格操作程序、严格资金管理、严格考核检查和严格管护责任。通过层层签订责任状,强化督查考核,确保安排部署到位。突出重点到位,着眼于新农村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以及农村社会管理需要,扎实有效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集中连村建设和美丽乡村试点建设,自2013年起,先后争取实施了石江、黄桥、山门集中连村项目和大胜、中村、宝瑶美丽乡村试点项目。
该县建立起资金稳定、管理规范、保障有力的农村基层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在该县,村级运转经费预算村均达到7万元。为使农村基层组织运转经费及时足额落实,该县将在职村(社区)干部的工资性补贴和离任村主职干部生活补贴分季度通过“中国农民补贴网”以 “一卡通”发放至个人账户;公用经费按季预拨到各乡(镇、管理区)财政所专户专账核算。此外,还明确规定了村干部的职数配备、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的预算标准,强化绩效考评。该县农村基层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工作连续四年获省财政奖励。
洞口县财政部门安排500万元以奖代补资金,对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项目予以扶持,探索出以土地流转、资源开发、专业合作、资产承包、门店物业、入股分红为主的“六轮驱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之路。该县高沙镇月英村回租300多亩闲散土地,转包给养殖大户,每年增加村级集体收入2.4万元;山门镇清水通过利用山泉水资源丰富的优势,新建了村办自来水厂,除免费为本村农户供水外,还辐射周边几个村,村集体每年创收4万元。目前,“六轮驱动”模式已在该县全范围推广实施,并作为全省县级先进典型,在全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做了经验介绍。(记者 彭颖异 通讯员 孙鉴平 兰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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