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4日)
为切实搞好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共湖南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村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湘发[2007]10号)和《邵阳市村干部管理办法》以及《洞口县村党组织和第七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和提高农村党组织班子整体素质,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为目标,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中广大党员、群众的意见和智慧,提高农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民主公开程度和党员群众的认可程度,高标准、高质量地选好配强支部班子,不断增强村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总体目标、职数和比例要求及候选人的标准条件
(一)总体目标。(1)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力争通过换届选举,切实把勤劳守法致富、热心为民服务、得到群众拥护的优秀党员选进党组织班子,特别是选好配强村党组织书记,确保农村党组织班子精干高效,坚强有力。(2)文化、年龄结构趋于合理。村党组织班子一般应有一名30岁左右的成员,班子成员文化程度应达到高中以上。(3)实行干部回避制度。村“两委”成员中不宜有直系亲属同时任职。
(二)党组织设置及职数要求。党组织的设置应在2月底以前完成,村规模较大、党员人数在50人以上的,经县委组织部批准,可以设立党总支;党员人数在100人以上的,经县委批准,应设党委,作为乡镇党委的二级党委。要根据所辖村人口、党员数量、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实际工作需要,严格控制村干部职数。党员人数不足7人的,一般只设1名支部书记;党员人数7人以上的,设立党支部(党总支或党委),党支部班子成员一般由3人组成,党总支(党委)班子成员一般由5人组成。
(三)交叉任职要求。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的比例要达到80%以上,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比例要达到70%以上。
(四)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的标准条件。各乡镇党委要按照县委、县政府《洞口县村党组织和第七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所规定的“两委”成员候选人的条件及符合党内其他规定的要求对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进行严格把关,确保候选人质量。
三、程序、步骤
这次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从2008年元月1日开始,到3月31日基本完成。在换届选举工作中,各级党组织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依法操作,稳步实施,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高质量、高标准完成。整个换届选举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1月1日—1月28日)
1、乡镇党委准备工作,主要有六项:①召开党委会,传达学习省、市、县有关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文件和会议精神,成立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研究制定本乡镇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意见和方案。依据省、市、县的要求,对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应具备的标准条件进行细化,明确提出哪些人不应推荐为候选人。乡镇党委要成立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推荐产生的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②召开本乡镇农村“两委”干部参加的动员大会,部署换届选举工作,做好换届选举前的有关准备工作。③通过多种形式,向广大党员、群众广泛宣传“一肩挑”和“交叉任职”的目的意义、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方法步骤。④向各村派驻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组,组长一般应由乡镇党委委员、政府党员副职担任。对到村指导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人员要集中搞好业务培训,实行分工包村责任制。⑤对各村党组织班子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分析排队,掌握具体底数。要按难易程度确定换届次序。对一些有问题的村,要先集中精力解决问题,然后再组织换届选举。对个别情况比较复杂的村,要详细制定工作预案,防止意外和突发性事件的发生。⑥制定党组织换届选举具体操作办法,设计和统一印制各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票。
2、村党组织准备工作,主要有三项:①村党组织要根据乡镇党委的要求,研究部署党组织换届的有关事宜,起草选举办法(草案),拟定选举时间,形成本村党组织换届工作方案,以书面形式上报乡镇党委审批。②分别召开党组织班子成员会议和党员大会,讨论通过新一届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和不应推荐为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的具体要求。③提出监票人、唱票人、计票人建议名单,确定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人员。
(二)推荐确定候选人阶段(1月29日—3月4日)
在换届选举工作中,现任党组织班子成员未参加村委会换届选举或未当选村委会成员的,一般不安排其为新一届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现任党组织书记未当选村委会主任的,一般不安排其为新一届党组织书记候选人。同时,在村委会换届选举中当选为村委会成员的党员,一般可直接确定为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村委会主任是党员的,一般可直接确定为党组织书记候选人;按照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的差额为应选人数的20%的要求,如果村委会中的党员数量达不到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数量要求的,按以下程序推荐确定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
1、提高思想认识,明确相关要求。组织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由换届选举指导组组长宣读选举办法和已经由党员大会通过的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标准条件和不应推荐为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的具体要求,讲明职数要求、结构要求及交叉任职要求。
2、召开民主推荐会议,推荐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民主推荐会议由乡镇党委派往各村的换届选举指导组组长主持,民主推荐采取“两推”或“公推”的办法,“两推”即党员和群众代表分别在符合任职条件的党员中,按党组织班子成员职数1:3的比例民主推荐新一届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党员人数在 20 人以下的村,也可按党组织班子成员职数1:2的比例进行推荐)。“公推”即组织全体党员和全体成人村民进行推荐,要求党员到会率80%以上,按得票多少以1:2的比例确定进入第二推的书记、委员候选人,原则上候选人的得票数应超过实投票的50%,不得另推他人;要求成人村民投票率不少于50%,按得票多少以1:1.4的比例确定委员初步候选人,原则上候选人的得票数应超过实投票的50%。民主推荐由党员和群众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推荐。
3、搞好资格审查和考察。对推荐出的候选人初步人选,经乡镇资格审查小组审查把关,由乡镇党委派考察组认真考察,在对村党组织领导班子的结构及交叉任职等方面作全盘考虑的基础上,经乡镇党委研究,按多于应选名额20%的比例确定出村党组织成员候选人。
(三)正式选举阶段(3月5日—3月9日)
以村为单位组织召开选举大会,全体党员参加。会议可以由现任党组织书记主持,也可以由乡镇选举工作指导组组长主持。村党组织的正式选举工作要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主要议程是:
1、清点会议人数。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为了保证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正常进行,有以下五种情况之一的党员,可以不记入应到会人数内:①患有精神病或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愿的;②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③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服刑的;④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⑤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不属上述情况的党员,虽不能参加党员大会进行选举,仍应计算在应到会人数内。
2、组织党员酝酿讨论经党员和群众代表民主推荐、乡镇党委审查确定的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
3、通过选举办法。讨论选举办法(草案),举手表决通过选举办法。选举采取差额预选后再等额正式选举或直接差额选举的办法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党组织班子成员。
4、通过监票人、计票人、唱票人名单。被推选为正式候选人的党员,不能当选监票人、计票人和唱票人。
5、投票选举。选举实行无记名投票,不设流动票箱。投票前要由主持人讲解选票,明确写票、投票要求。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要以姓名笔划排序。选票由参选党员本人填写并投票。参选人是文盲、残疾或其他原因不能亲自填写选票的,可以由本人委托信任的非候选人代为填写选票,代写选票不得违背委托人的意志。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选举人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或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投不赞成票也可以另选他人。
6、投票结束后,要当场开箱、检票、唱票、计票,当场公布投票结果。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应重新组织选举。每一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规定应选人数为无效票。
7、宣布计票结果和当选人员名单。由监票人公布候选人的得票数,由会议主持人宣布当选人名单。候选人获得的赞成票票数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获得半数以上赞成票的人多于应选人数时,以得票多者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者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名额另行选举。另行选举可择日进行,也可以当场进行。如确无合适人选,可以从机关选派干部到村任职。
8、召开新一届党组织班子成员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村党组织书记和副书记。
9、宣布选举结果,并及时报乡镇党委审批后行文公布。
(四)巩固完善阶段(3月10日—3月31日)
1、新一届村党组织召开全体党员大会,设立党支部或划分党小组,部署党支部委员会选举或推选出党小组长。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划分上,要打破单纯以区域设置党支部或划分党小组的单一模式,以各建制村已经或正在形成的主导行业或主导产业为依托进行设置或划分,根据行业和产业特点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灵活安排学习时间,有针对性地为党员设岗定责,开展各具特色的实用技术培训、经验交流和行业产业升级竞赛等活动,以党小组为核心促进行业和产业发展。
2、做好村各项事务、会议记录、重要文件资料等的交接工作。
3、乡镇党委要及时做好村党组织选举结果批复工作,加强对新成立的村党组织的政治引导和工作指导,使其尽快融合在一起,迅速进入工作状态。同时,要协助村党组织做好落选人的思想工作,引导他们支持新班子的工作。对新上任干部要加强教育,引导他们向前看,多办实事,取信于民;对老干部要教育他们发挥好传帮带作用,促使新干部尽快成熟起来。
4、做好本乡镇新一届党支部成员的培训工作。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务工作、法律法规和市场经济知识等方面的培训,尽快提高新一届村党组织班子成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带领群众致富的能力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本领。
5、建立起保证村务正常开展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村干部依法办事、按章理事的意识和能力。
6、换届工作完成后,要认真做好各类文件、资料、选票的收集归档工作。各乡镇党委要将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报县委组织备案,并将选举结果、总结报告及时上报县委组织部。
五、具体要求
这次农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要求高、难度大,各级党组织一定要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换届选举工作达到预期的效果。
(一)切实加强领导。县换届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此项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各乡镇党委也要成立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领导小组分别由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分管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成立由乡镇党员领导为组长,全体包村干部为成员的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组,负责各村党组织的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和指导组要真正负起责任,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加强指导,确保各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按照既定方案要求稳步推进,为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
(二)广泛宣传教育。在换届选举工作中,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作用,密切配合,搞好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县委组织部要有重点、分层次搞好换届选举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使其熟练掌握换届选举工作的政策法规和操作规程,提高政策水平和依法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要加大“两委”换届工作的宣传力度,利用县电视台、洞口党建网站设立农村“两委”换届专栏,将中央提出的“四个提倡”、“一肩挑”和“交叉任职”的好处,县委、县政府对农村干部的职数要求,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和不应推荐为候选人的几种情况做为宣传的重点。同时,各乡镇党委要组织各村“两委”干部、全体党员认真学习有关政策、纪律要求,把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思想统一到加强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全面提高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素质上来,统一到坚持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地位上来,为搞好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杜绝违法操作。农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要严格按照规定的选举程序、步骤进行,严格到会人数,达不到法定人数,决不能草率选举。选举前要先由全体党员讨论通过选举办法,然后才能进入选举程序,不能在多数党员不同意的情况下组织选举。选举结束后,乡镇党委要及时审批,严格履行任免手续。
(四)严肃换届纪律。对干扰、妨害、破坏换届选举工作的,一经发现,各有关单位尤其是乡镇党委要及时制止,对造成不良后果的,要给予其相应的党纪处分,党员干部要按照县委的要求,不折不扣地抓好贯彻落实,不得参与、支持换届中的各种违法行为,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汇报。广大党员要与县委保持高度一致,按照县委统一部署,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操作。
各乡镇党委要将换届选举进展情况及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及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向县委组织部反馈,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向县委写出书面总结报告,县委将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此件发至各乡镇党委、县直局以上单位党组织)
主题词:农村 党组织 换届 意见
中共洞口县委办公室 2008年1月4日印发
(共印3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