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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发[2007]20号

2007-04-10 10:41:13  来源: 作者:swallow 编辑:redcloud  字体: 【小】 【中】 【 大】

根据中央四个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文件和省委组织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四个长效机制文件的几项具体工作的实施意见》(湘组发[2006]2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四个长效机制文件精神,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建立和完善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1、明确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各乡镇党委领导本乡镇的基层党建工作;县直机关单位党委(工委)领导本单位机关及直属单位党建工作;县直机关单位党组指导本单位机关及直属单位党建工作。实行基层党建工作问责制,各基层党组织要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抓基层党建工作的责任。基层党委(党组)书记是抓基层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履行管党责任,对本单位本部门基层党建工作负总责,党委(党组)班子成员要分工明确,有专职成员抓基层党建工作,认真落实县委安排部署的基层党建工作任务;基层党支部(总支)负责人是抓基层党建工作的具体责任人,要注重发挥党小组的作用。县委将制定下发《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和《关于加强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及《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进一步规范基层党组织工作,真正做到责任明确,规则清楚。

2、制定基层党建工作计划。每年年初,各基层党委(党组)要按照中央及省、市、县委的统一安排部署,围绕本地、本单位和本部门的工作任务、经济发展大局和群众生产生活需要,认真研究制定目标清晰明确、措施具体可行的基层党建工作规划。各基层党支部(总支)每年根据党的中心工作和上级党委(党组)的重点工作,制定具体详细、操作性强的党建工作计划和方案,分解工作内容,明确具体任务、目标,与经济工作、业务工作一起纳入总体目标体系中,同部署、同检查、同奖惩,把基层党建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3、建立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县委建立基层党建工作领导联系点制度,每个县委常委和县人大主任、县政协主席、党员副县长都要在所联系的乡镇或企业建立1个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各乡、镇党委和县直局以上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县委要求,结合各自分工分别确定1个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特别是要注意在党组织力量比较薄弱、工作难度大的地方和单位建立联系点。要经常深入联系点具体指导,努力把联系点建成示范点,以点上经验推动面上工作。要进一步转变作风,深入到基层调查研究,县级党员领导干部每年至少要有2个月时间,各乡、镇党委和县直局以上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至少要有4个月时间深入联系点和基层单位调研,特别要注意深入到艰苦地方、困难地方和问题多的地方,听取群众意见,走访慰问困难群众,帮助基层和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4、建立基层党建工作联席会议。由县委分管领导担任召集人,成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每半年召开一次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基层党委(党组)要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建工作联席会议,专门研究基层党建工作,落实上级党组织部署的工作任务,听取基层党建工作汇报,督促完成基层党建工作任务。同时,建立党员经常性教育联席会议制度,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县纪委、县委宣传部、县委党校等有关部门协调配合。

5、完善基层党建工作考核机制。县委每年将围绕服从服务于经济建设、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制定科学可行的基层党建工作考核方案和检查考核标准。各基层党组织每半年要对基层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和党员作用发挥情况进行一次自检自查,并如实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基层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要每季度向党委(党组)汇报履行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县委每年年底将专门成立检查组,采取听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多种方式对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情况和党员发挥作用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县委常委会每年要向全委会报告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各级党组织每年要向上级党组织书面报告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实行基层党组织书记向上级党委述职党建工作制度,党组织班子成员每年要把履行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落实情况作为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县委将把各级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和党员发挥作用情况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作为考核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作为党组织和党员评先选优以及领导干部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同时,依据检查考核结果,县委每年将结合“七一”活动,对基层党组织开展基层党建工作情况进行总结表彰,并大力宣传报道先进典型事迹,在全社会形成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良好氛围。

二、强化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具体措施

6、加强党员学习培训。各级党组织要采取举办培训班、上党课、举行报告会和组织专题研讨等形式,有计划的组织好党员的学习培训,基层党委每年应举办有针对性的党员专题培训班2—3期,如党的理论知识培训班、科学技能培训班、政策法规培训班、农村党员冬训等,基层党支部每月应组织党员进行1天以上的集中学习。同时,充分运用现代远程教育、电化教育等手段和报刊图书、广播电视、信息网络等媒体,创新党员学习培训的途径和方式,在洞口党建网站开辟党员干部在线学习中心,并根据党员需求,向党员推荐、提供自主学习的教材或篇目,引导党员认真搞好自学。

7、扎实创建“学习型”党组织。为加强党员学习培训,县委决定在全县基层党组织广泛开展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把党建理论和学习型党组织理念结合起来,在党组织内营造终身学习的良好氛围,逐步构建长效学习机制,进一步提高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执政能力和服务水平。一要落实党委(组)中心组和党支部学习制度。党委(组)中心组学习每年不少于4次,党支部学习要达到每年12次以上,并建立完善的计划、预告、考勤、记录、考核制度和学习台账。二要加强党员个人自学,实行“全员学习、终身学习”,要求党员结合自身工作、生产生活实际,明确学习目标,制订个人年度自学计划,机关事业单位党员每年应做好不少于20000字的学习笔记,农村、社区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员每年应做好不少于5000字的学习笔记。三是实行学习考核制度。县委把学习型党组织创建纳入全县党建和组织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并做为年度“七·一”表彰的重要依据。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学习情况与考核、评优、任用挂钩,逐步形成科学的学习绩效考评机制。

8、建立健全组织生活制度。一要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即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每周召开一次党小组会,每季度上一堂以上党课。二要继续实行党员政治生日制度,增强党员意识。三要坚持和完善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每年各基层党组织要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表彰先进,处置不合格党员。农村党员的民主评议与冬训结合进行;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的民主评议可结合公务员考核、年终总结一起进行;其他单位的党员要在党支部的组织下,结合各自实际,按期开展民主评议工作。根据中央的要求,县委每五年组织开展一次党员党性分析评议活动,各基层党组织要组织党员在搞好思想发动、征求群众意见、开展交心谈心、撰写党性分析材料的基础上,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组织党员逐一进行分析评议,提出综合评议意见,督促党员整改提高。

9、加强党员教育阵地建设。为切实抓好党员经常性教育工作,根据中央和省、市要求,在不断加强县委党校和各乡(镇)党校党员教育主阵地的基础上,建立一批各具特色、丰富多彩的党员教育阵地。一是确定花园红军烈士墓、山门蔡锷公馆为党员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二是依托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所属的洞口县职业技术培训中心,建立社区和企业单位党员特别是下岗职工党员培训基地;三是依托农业局“阳光培训工程”和“新型农民培训工程”,建立农村党员实用技术培训基地,帮助农村党员提高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的本领;四是加强农村党员现代远程教育站点建设,进一步扩大覆盖面,为农村党员提供网上学习和信息咨询服务;五是加快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步伐,发挥“一室多功能”的作用,为农村党员提供学习培训的平台。

10、加强党员教育队伍建设。要选好配齐党员教育职能机构工作人员和基层党务工作者,充分发挥他们在党员经常性教育中的骨干作用。按照素质较高、数量适当、结构合理和专兼职结合的要求,建立由党校教师、专家学者、科技人员、先进模范人物和领导干部等组成的党员教育师资队伍,有计划地组织他们深入基层开展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对党员教育队伍的培训和管理,帮助他们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每两年要安排基层党务工作者特别是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到县级以上党校轮训一次。

11、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的经费保障。采取多种途径解决党员教育经费。一是建立健全财政支持机制,将党员教育经费列入县、乡镇财政和各单位的财政预算,县级财政按每人每年20元的标准列入财政预算;二是县管党费应主要用于党员教育。党员教育经费要向农村、社区和其他有困难的基层党组织倾斜。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每年要拿出一定的经费支持开展党员教育工作,可以实行税前列支。

三、积极搭建党员服务群众、加强党性锻炼的平台

12、全面推行党员承诺制。基层党组织要按照职责任务和群众生产生活需要,着重从加强自身建设,带领群众完成生产工作任务,为群众排忧解难办实事等方面作出承诺。有一技之长的党员为群众办一件或几件实事;少数没有什么专长的党员,主要从做好自律、为群众做表率方面做出承诺。承诺的内容可以包括帮扶贫困户发展致富项目,向群众传授新技术、推广新品种,牵头组织农民发展产业化,承担调解邻里纠纷、调处家庭矛盾,推解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具体难事,监督村务财务政务,带头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等方面。承诺的方法步骤,采取党员自己提,党员与群众一对一、一对多互相商量,干部引导帮助等方法,根据党员的专长和能力,由党员自愿提出承诺的事项,党支部逐人逐条进行审核,逐一登记备案。承诺的监督实施,由党支部制作党员承诺书,采取制作公开承诺专栏、办黑板报、召开公开承诺大会的形式,将党员的承诺事项落实时间和监督电话公布于众,接受群众监督,对一些工程量较大、涉及面较宽的项目,乡镇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要从资金、组织等各个方面给予扶持和协调,帮助党员落实承诺事项。县委将组织力量,定期对推广党员承诺制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

13、认真开展党员设岗定责工作。党支部要按需定岗、以岗定责,责任到人,为无职党员安排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具体岗位。可一人一岗,也可一岗多人。在农村,各乡镇、村要结合本地实际,针对不同层面、不同领域的党员,设计不同的岗位,提出不同的要求,通过党员的自我认岗、支部定岗、公示明岗,引导履岗等步骤,确保党员在新农村建设的实践中,找准自己的位置,更好的发挥作用,形成建设新农村的强大合力;在城镇社区,要设立党员责任区,明确在搞好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秩序,整治环境卫生等方面的责任;在企业、窗口服务行业,项目工地,要设立党员先锋岗,公开身份,挂牌上岗。同时,在乡村、社区还要设立党员示范户,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

14、建立健全党员的帮扶关爱机制。深入开展“万名党员联万户”活动,为广大农村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参与结对的党员走访联系农户一年不少于4次。建立健全关心、帮扶农村特困党员、年老体弱或遇天灾人祸等困难群众党员的有效机制,加大对困难党员的帮扶力度,在帮扶中体现党的温暖。建立健全党员服务中心、党员服务站和党员服务点三级服务体系,全县35个基层党委和32个基层党总支、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及21个社区党组织,要率先建立党员服务中心(站),集贸市场、项目工地、住宅小区和商务楼宇也可建立党员服务点,成立和发展状大党员志愿者队伍,发挥党员各自特点和优势,定期组织党员开展各项便民活动,切实做好服务群众的工作。特别是流动人口相对集中的城镇社区,要尽快建立党员服务站(点),为流动党员接转组织关系、接受教育管理、咨询政策法规、开展就业培训、保障合法权益等方面搞好服务。积极为农村党员、流动党员、外来建设者党员提供各种服务,在服务中体现党的关怀。

15、深化村级干部任期创业承诺制度。深入推行村干部任期创业承诺制,完善村干部创业承诺的目标设置、程序确定和考核奖惩,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末有考核。同时,将创业承诺与考核评比挂钩,将工作实绩作为村级组织换届时提名候选人的重要依据,充分调动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创业热情。

16、深化在职党员服务社区活动。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在职党员参与居住社区和单位联系社区的服务活动,通过统一服务、定岗服务、自行参与的方式参加服务社区活动,进一步拓展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建领域,切实加强社区党建工作,巩固党在社区的组织基础和群众基础。各社区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在职党员开展服务活动,每季度至少要组织安排每位党员参加一次以上的统一服务活动,并经常督查在职党员定岗服务情况,使在职党员服务社区经常化、制度化。

17、认真实施“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一是积极引导和鼓励大学生到农村基层就业,加大“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招录工作力度;二是加大“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的培养,按照上级要求,鼓励和支持农村青年作为村级后备干部参加“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的学习。力争到2010年全县基本实现一村(社区)至少有一名高校毕业生的目标。同时,探索和创新各种行之有效的途径和方式,认真抓好培养使用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发挥高校毕业生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优势与作用。

18、定期开展“关爱基层,服务群众”主题实践活动。根据不同时期的形势和任务要求,结合七一、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的慰问活动,各级机关党员负责人要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工地等,慰问群众,看望党员,听取意见,开展党建共建,积极推动和谐社会建设。坚持整合资源,发挥各方优势,组织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开展以政策宣讲、知识培训、普法维权、环保宣传、送医送药、扶贫帮困等为主要内容的主题实践活动,以实际行动关爱基层、服务群众。

19、完善党员干部下访、接访制度。要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下访、约访制度,在每月的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的基础上,实行下访约访,畅通与基层群众沟通的渠道,切实为群众解决信访诉求及日常生活中的实际问题,面对面地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探索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信访接待日制度,每月固定时间和地点,公开接待群众来访,逐步形成密切联系群众、了解群众意愿的稳定渠道。

20、完善党员干部下基层调查研究制度。县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转变作风,深入联系点和基层单位调查研究,指导工作,特别要注意深入到艰苦地方和问题多的地方,走访慰问困难群众,听取群众意见,帮助基层和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乡镇党员领导干部要不断改进和提高工作水平,建立民意调查、民情分析等制度,全面了解掌握基层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化解基层矛盾。

21、建立完善利益诉求的表达协调机制。实行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厂务公开,推行党务公开,完善基层民主议事制度,充分利用热线电话、举报电话、电子政务等联系群众的有效手段,方便群众反映情况、发表意见。注意加强同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联系,经常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定期召开社情民意分析会、重点难点问题协调会等,及时承办、处理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的实际问题。

四、完善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的方式方法

22、建立流动党员信息库和信息互动平台。各基层党委要建立流动党员台账,及时采集流动党员基本信息和流动去向,外出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等情况,上报县委组织部。县委组织部根据各基层党委上报台账,建立流动党员信息库,并设立洞口县流动党员咨询服务专用电话(0739—7229131),要运用党建网站,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系统,开辟流动党员管理和教育专栏,建立短信、网络等信息互动平台,进一步增强党组织对流动党员的有效教育和规范管理。

23、及时组织发放、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从2007年1月1日起,中央对《流动党员活动证》样式进行了统一规范,并由省委组织部统一印制下发。各基层党组织每年要注意抓住春节流动党员大量返乡的有利时机进行集中发放,并注重做好日常性发放工作,确保《流动党员活动证》发放到位。《流动党员活动证》经流出地党的基层委员会盖章后,由党支部登记发放。流出、流入地党支部要分别将《流动党员活动证》登记发放和查验情况报上级党组织备案。流动党员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或组织生活所在党支部每年要审核一次《流动党员活动证》。

24、建立健全便于流动党员管理的基层党组织。在流动党员相对集中就业的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中,要按照洞办发[2006]27号文件要求,尽快建立党的组织。流动党员就业单位有党组织的,编入其就业单位党组织;就业单位没有党组织的,可以就近编入所在社区(村)党组织或其他单位党组织,也可依托商会、行业协会等单位的党组织进行管理。

五、广泛开展“创先争优、富民强县”党建主题实践活动

25、争创“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县各基层党组织要继续大力创建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深化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努力实现“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发展业绩好、群众反映好”的目标要求,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凝聚人心、推动发展、促进和谐的作用。

26、争当“五个模范”优秀共产党员。基层党组织要组织党员在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洞口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努力成为“自觉学习的模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模范,勇于创新、创造一流业绩的模范,联系和服务群众的模范,践行社会主义荣誉观、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的模范”。县委每年将结合七一表彰,总结交流“创先争优、富民强县”党建主题实践活动经验,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27、继续开展“三创一争”、“三热机制”等经常性党建主题活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党组织要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服务型机关建设,充分运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三创一争”活动的成功经验,积极开展走出去热情服务、迎进来热心办事、经常性热线联系为内容的“三热”活动,把“创先争优、富民强县”活动引向深入,为和谐洞口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农村党组织应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农村党员要努力成为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双带型”党员,村干部要努力成为政治素质强、发展能力强的“双强型”村干部,切实把开展以创建“五个好”村党组织、“五个好”乡镇党委为内容的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与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富民强县”活动紧密结合起来;社区党组织应紧紧围绕增强社区服务功能,充分发挥驻社区单位和在职党员作用,推动“创先争优、富民强县”活动深入开展,重点开展好学习型、服务型、文化型、平安型、经济型、自治型等“六型特色社区”创建活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要紧密结合自身实际,不断加大发展党员和组建党组织的工作力度,切实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和影响力,紧紧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和各项事业的发展主动开展党的活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六、切实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

28、加强抓基层党建工作的领导力量和工作力量。根据省委和省委组织部要求,县委成立由县委书记任组长的基层党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对全县基层党建工作进行综合协调、调研指导、检查督促和考核评价。县委基层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归口县委组织部,为常设正科级党委工作机构,配备行政编制3名。各基层党委要成立相应的基层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选配专兼职人员,负责对本单位本部门基层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根据中央有关文件要求和规定,建立和恢复县委组织员制度。县委组织部将从全县思想政治素质好、熟悉党务工作、身体健康、已从领导岗位上退下来的党员干部中,聘请一批兼职组织员,作为党建工作指导员和联络员,具体指导发展党员工作和推进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兼职组织员实行三年一聘,由县委组织部负责日常管理,并从县管党费中适当解决工作经费。各乡、镇党委每年要聘请1-2名兼职组织员,作为党建工作指导员和联络员,并为组织员开展工作提供领导和经费保障。

29、关心爱护基层干部。对德才素质好、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基层干部,要大力宣传、表彰;对基层干部工作和生活上的困难,要体谅、关心和照顾。要在全社会努力形成重视、关注、支持基层工作的舆论氛围,形成尊重、理解、关心基层干部的良好环境。从2008年开始,凡符合公务员招考条件的村(社区)干部,均可推荐参加公务员招考,且实行指标单列;积极创造条件,切实保障村干部的政治经济待遇,解决村干部的后顾之忧。

(此件发至各乡、镇党委,县直局以上单位党组织)

  

  

 

主题词:贯彻 党员教育 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 实施意见

抄送;中共邵阳市委、中共邵阳市委组织部                  

 中共洞口县委办公室           2007年2月8日印发

                      (共印18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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