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洞口党建>党章常规

党员必须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2006-05-08 09:06:32  来源: 作者:swallow 编辑:redcloud  字体: 【小】 【中】 【 大】

党员必须在党的一个组织中过组织生活,是马克思主义建党理论的一个重要原则,是中国共产党组织原则的一个重要内容,也是无产阶级政党与其他政党的区别之一。 《党章》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党员领导干部还必须参加党委、党组的民主生活会。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严格遵守这一规定,使每个党员都在党的一个组织中过组织生活,是加强对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促进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一项组织保证,也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每个共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都必须按照这个规定,自觉地参加党的一个组织,过严格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的教育和监督,增强党的观念,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和锻炼,使自己成为一名名副其实的共产党员。

 

 

下一篇 党的组织生活会
Copyright 2013- 2020 All Rights Reserved.www.dkdj.gov.cn中共洞口县委组织部版权所有
湘公网安备43052502000010号 湘ICP备20002517号-1
中共洞口县委组织部电话:0739-7222362 7225912 Email:hndkdj@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