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湖南日报》报道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规定,2005年5月1日至7日放假,共7天。其中,1日、2日、3日为法定假日,将4月30日(星期六)、5月1日(星期日)、5月8日(星期日)三个公休日调至5月4日(星期三)、5日(星期四)、6日(星期五),5月7日(星期六)照常公休,4月30日、5月8日上班。
节日期间,各单位要加强值守应急和安全保卫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5年4月19日
(稿源:湖南日报)
(编辑:刘飞越)